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因素
分光光度法是通过测定被测物质在特定波长处或一定波长范围内的吸光度或发光强度,对该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常用的技术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荧光分光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是在190~800nm波长范围内测定物质的吸光度,用于鉴别、杂质检查和定量测定的方法。朗伯一比尔(Lambert-Beer)定律是分光光度法定量分析依据的基本原理,其意义为:当一束平行单色光垂直通过某一均匀非散射的吸光物质时,其吸光度A与吸光物质的浓度c及吸收层厚度b成正比,而与透光度T成比。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由5个部件组成:①光源。具有稳定的、足够输出功率的、能提供仪器使用波段的连续光谱,如钨灯、卤钨灯(波长范围350~2500纳米),氘灯或氢灯(180~460纳米),或可调谐染料激光光源等。②单色器。它由入射、出射狭缝、透镜系统和色散元件(棱镜或光栅)组成,是用以产生高纯度单色光束的装置,其功能包括将光源产生的复合光分解为单色光和分出所需的单色光束。③试样容器,又称吸收池。供盛放试液进行吸光度测量之用,分为石英池和玻璃池两种,前者适用于紫外到可见区,后者只适用于可见区。容器的光程一般为0.5~10厘米。④检测器,又称光电转换器。常用的有光电管或光电倍增管,后者较前者更灵敏,特别适用于检测较弱的辐射。近年来还使用光导摄像管或光电二极管矩阵作检测器,具有快速扫描的特点。⑤显示装置。这部分装置发展较快。较高级的光度计,常备有微处理机、荧光屏显示和记录仪等,可将图谱、数据和操作条件都显示出来。
应用范围包括:①定量分析,广泛用于各种物料中微量、超微量和常量的无机或有机物质的测定。②定性和结构分析,紫外吸收光谱还可用于推断空间阻碍效应、氢键的强度、互变异构、几何异构现象等。③反应动力学研究,即研究反应物浓度随时间而变化的函数关系,测定反应速度和反应级数,探讨反应机理。④研究溶液平衡,如测定络合物的组成,稳定常数、酸碱离解常数等。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常用的定量方法是校准曲线法,即先配制一系列浓度由小到大的标准溶液,分别测定出它们的吸光度(或透光率),以吸光度(或透光率)为纵坐标,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求出标准曲线的回归方程。在测定待测物时,操作条件应与制作标准曲线时相同,以待测液的吸光度(或透光率)从标准曲线上查出该样品的相应浓度。
影响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有:
检测人员操作过程是否规范且准确(试剂称量、溶液配制、试液移取等),选用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计是否工作正常,选用的测量条件是否适合(如波长、狭缝宽度等);比色皿(池)是否洁净,参比溶液的选择是否正确,样品测试吸光度范围是否在仪器测定范围和校准曲线吸光度范围内。
所用试剂、耗材、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纯度、保存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含有待测物或者存在干扰等;标准溶液浓度是否准确(标准溶液配制或者稀释过程是否准确,所选用的标准溶液保存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等);所用量器(天平、容量瓶、移液管等)是否存在系统误差等。
选用检测方法是否合理,即选用的标准方法是否符合要测定的对象,如待测物性质、待测物浓度范围及取样量、干扰及消除情况、存在状态等等;显色过程操作是否正确(试剂加入顺序、加入量等),显色时间、显色温度等条件是否符合检测方法的要求,是否在显色的稳定时间内检测。
样品保存条件是否满足方法要求,样品保存期限是否在方法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等;检测过程是否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如平行测定、加标、质控样品等)。
除此之外,数据处理也会带来误差。最好采用标准系列法,平行多次测定,计算每次测定结果并求出平均值,按误差理论对数据进行处理,最后给出结果。数据的转移、计算等过程是否有误也直接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建立完善的数据审核制度对检测很有必要。
综上所述,检验人员的操作,仪器、试剂、适用性方法的选择、环境条件等影响,都会对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的检测结果有影响。应合理利用这些因素减小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进而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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