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检验检测样品的类型
1.实验室样品按来源可分为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因素检测、生活饮用水、水和废水、大气降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室内空气和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监测、洁净场所检测等,可以选择适宜的检验检测方法进行分析测定。
2.常用的检验检测方法包括:重量法、显微法、滴定法、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离子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电极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根据项目和类别的要求进行方法选择。
二.样品测定前的质量控制
1.由样品管理员或样品接收人员接收样品,样品管理员应对样品的完整性、包装特性、保存环境等进行检查核实,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登记,及时对样品的状态(待检、在检、检毕)进行标识,根据样品的特性进行保存。
2.样品检测过程中,质量监督员应按计划实施有效监督检查。测定人员领取样品时,应检查是否符合检测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展样品检测工作。
三.样品测定过程的质量控制
1.方法的选择:根据样品来源、测定项目的要求,首先选用与样品类型和采样方法相适宜的经过认证的国家标准方法,根据客户的要求、相关标准规定来确定。
2.对测定的环境条件进行日常监测和控制,保证满足方法要求和仪器设备使用要求。
3.样品检测过程中,选用验收合格的标准物质及有效试剂和耗材。
4.仪器设备要进行检定/校准,并在有效合格期内。使用过程中仪器设备要保证其功能、状态正常,同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表》。
5.样品前处理方法包括有机物破坏法(干法灰化、湿法消化、微波消解等)、蒸馏法、溶剂抽提法(浸提、萃取)、色谱分离法、化学分离法、浓缩法等,根据分析项目选择合适的前处理方法。样品进行前处理,使用与方法要求纯度一致的试剂,控制好前处理条件(温度、时间等),达到消除干扰因素、完整保留被测组分、使被测组分易于测定的目的。
6.进行化学滴定分析时,应按要求正确选择滴定管,需要避光的选择棕色滴定管。滴定管读数时,每次应从“0”开始;滴定过程中注意观察颜色变化,先快后慢、逐滴加入至终点(颜色刚好发生变化,30秒内不褪色);称取基准物质时应迅速、准确,标定浓度后,及时填好标准溶液标定记录表。
7.稀释标准溶液时,可选择移液管或移液器准确吸取标准溶液。定容时,视线应平视,溶液凹液面与刻度线齐平。
8.按方法要求绘制标准曲线或工作曲线,曲线一般不少于6个点,以最高浓度点与最低浓度点相差不小于10倍、斜率控制在方法要求以内的误差最小。除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石墨炉)标准曲线要求相关系数不小于0.995外,其余测定方法相关系数要求≥0.999。校准曲线与样品同步检测。
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显色剂和显色条件,并在方法规定的显色时间内进行比色测定。分光光度法吸光度范围在0.2~0.8之间,原子吸收光谱法吸光度在0.1~0.5之间,测定结果的误差最小。
10.每一批次样品检测时,都要做实验室空白实验。样品空白的测定结果≤测定方法的检出限,并与实验室空白差异较小,说明现场采样、样品运输、样品保存、检测试剂、实验器皿、实验用水(纯水)、实验环境等没有受到污染;若检出限<样品空白的测定结果<方法空白,说明采样过程没有污染,但计算时应扣除样品空白测定结果;若样品空白的测定结果较大,说明样品有污染的可能,最好重新采样。微生物检测时应无菌操作并按标准方法要求做对照样品。
11.样品检测时,应按标准方法的要求先测定质量控制样品(有证标准物质、加标样品),符合要求方可测定样品。有证标准物质测定结果需在证书给定的允许范围内,加标样品回收率一般在95%~105%之间。
12.根据方法要求测定平行样品,比例一般为10%~20%,相对偏差一般不超过10%。
13.同批次样品上机检测时间较长(超过8h)时,每间隔一段时间(一般为8h)做一次曲线中间点核查,测定结果与校准点相对误差一般小于5%视为满足要求。
14.按要求填好检验检测相关记录。
四.样品测定后的质量控制
1.样品分析人员负责完整、规范填写检验检测原始记录;认真校核实验结果。
2.复核人员负责复核检验检测记录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满足溯源要求;检验检测依据是否现行有效,并满足客户要求;记录反映的实验过程是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复核原始记录数据是否正确,对自动仪器产生的计算数据,要重点检查设置条件,避免由于计算公式设置错误造成的计算结果错误。
3.审核人员负责审核检验检测的依据是否准确、有效;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任务的要求;检验检测设备选用是否正确,仪器设备状态、运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验检测记录中的信息(编号、日期、样品信息等)是否规范、完整;数据处理和数据转移是否正确。
4.必要时可进行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方法比对、留样再测和其他有效的技术核查。
(检验分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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