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第七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
1、进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100.47.109/zywsmain/);
2、注册、登录;
3、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4、填写申报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5、信息上报;填了表未点击“信息上报”等于没申报。
6、备案。所需资料: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工作场所检测报告。
详细申报流程
1、进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100.47.109/zywsmain/)
2、注册、登录配图
3、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4、填写“申报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填写内容:
作业场所:如XX车间、XX厂房X层、XX生产区等;
接触人数(不重复):指该工作场所接触总人数;
接触人数(可重复):只接触单一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
危害因素确定:化学品可根据化学品说明书(MSDS)、工作场所检测报告。
工作场所浓度:工作场所检测报告。
企业要进行如实申报必须进行工作场所检测报告。
5、信息上报
三、备案结果查询
企业点击“信息上报”后,企业申报情况可在 “备案结果查询”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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