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兴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束辐照应用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江市兴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束辐照应用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包含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签到表详见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江市兴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束辐照应用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江市兴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明心寺食品加工园
建设内容:新建加速器辐照机房,加速器机房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辐照室和储藏室,二层为加速器主机厅、控制室、电气室和水冷机房。机房安装一台电子直线加速器,设备型号为:“AB10MeV 20Kw”,设备容量:10MeV,2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农副产品和食品的消毒杀菌。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18日-2024年04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16585147
邮箱:2225204330@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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